一文读懂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涉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简明解读

#日常分享#飞羽2026-09-29

2026年8月26日,公安部正式印发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涉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(公通字〔2026〕17号),于2026...

2026年8月26日,公安部正式印发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涉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(公通字〔2026〕17号),于2026年9月28日对外公布。 该基准配套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以及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实施,核心目的是统一全国公安机关对无人机、穿越机等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案件的处罚尺度,坚持宽严相济、过罚相当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原则。对FPV飞手、航拍爱好者、模型玩家而言,这是一份非常关键的合规参考文件。

一、这份基准管什么?适用范围

适用对象:微型、轻型、小型民用无人机、FPV穿越机、模型航空器。

适用违法行为:违反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的行为,以及同时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行为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移交刑事办案,不在此行政处罚基准内。

注意——需要区分三类监管主体:根据《暂行条例》第四条,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由国务院民用航空、公安、工业和信息化、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。操控员执照的核发和管理归民航管理部门;而实名登记的法律后果由公安机关执行——《暂行条例》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,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罚款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公安机关可依照本基准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裁量基准。

重要补充:公安部裁量基准明确列举了五类具体违法行为的裁量标准:①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;②无/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规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;③未经批准操控微型、轻型、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;④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;⑤非法拥有、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备。

二、裁量核心规则:从轻、减轻、不予处罚怎么认定

办案先确定基础处罚档位,再叠加从轻/从重情节综合判定,多个情节同向叠加、逆向抵减。

1. 应当从轻、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:

·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;

· 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;

· 主动投案,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;

· 有立功表现的;

· 其他依法应当从轻、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。

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,不予行政处罚。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,可以不予行政处罚。“初次违法”指第一次实施违反《暂行条例》行为,或者本次行为距此前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之日已超过2年,或者此前行为已过法定追究时效的。

2. 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:

· 有较严重后果的;

· 教唆、胁迫、诱骗他人实施违反《暂行条例》行为的;

· 对报案人、控告人、举报人、证人等打击报复的;

· 一年内因违反《暂行条例》,受到两次以上公安行政处罚的;

· 其他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。

3. 多个违法行为分开裁量、合并执行,一项违法不能作为另一项违法的从重理由。

三、高频违法行为分级处罚

1. 无人机未实名登记

依据《暂行条例》第四十七条:

· 轻微:责令改正;

· 一般: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;

· 情节严重: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。

重点提示:所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均需在UOM平台完成实名登记,不仅限于轻型及以上。

2. 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、超出适飞空域飞行(最常见“黑飞”)

依据《暂行条例》第五十一条:

· 轻微:责令停止飞行,批评教育;

· 一般:责令停止飞行,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;

· 情节严重:没收涉事飞行器,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。

3. 操控模型航空器在规定空域外飞行

这是公安部裁量基准新增的重要裁量事项。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,与第2类情形适用相同处罚标准:责令停止飞行,可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没收模型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,可衔接治安拘留。

4. 严重空域违法,触发治安拘留

违规飞行情节较重的,适用新修订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: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;如果无人机非法穿越国边境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。

5. 未成年人操控无人机违规

依据《暂行条例》第五十条第一款:处罚对象为监护人,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。

6. 非法拥有、使用反制设备

公安部裁量基准明确将非法拥有、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备列为第五类违法行为,可处没收设备并处最高20万元罚款。

四、对FPV穿越机玩家的现实意义

1. 不再“同行为不同罚” :该基准统一划分轻微、一般、严重三档,执法有清晰标尺。主动配合、及时降落,可争取从轻处理。

2. 模型航空器同样纳入管理:操控模型航空器在划定空域外飞行,按基准受到与民用无人机同等的处罚。

3. 不是一刀切严打:轻微、无危害的违规以责令改正为主,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,可以不予行政处罚;但敏感区域、多次违规、拒不配合会从重处理。

五、飞手合规总结建议

1. 所有民用无人机按要求完成实名登记,在UOM平台注册并粘贴登记标志;

2. 飞行前在UOM平台查询空域信息:微型无人机适飞高度不超过50米,轻型、小型无人机适飞高度不超过120米;管制空域飞行需提前1日12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;

3. 不在机场、军事管理区、大型集会场所等敏感区域飞行;

4. 一旦被发现违规,立即降落、配合调查,是争取从轻处理最重要的情节。

六、一句话总结

这份裁量基准是公安无人机执法的标准化尺子:轻微违规重在教育,恶意、高危“黑飞”从严处罚。对广大FPV、航拍爱好者,看懂基准就是看懂执法边界。尤其注意:2026年1月1日起“黑飞”情节较重已正式纳入治安拘留范畴,主动遵守空域和登记规则,避免“黑飞”带来罚款、没收设备甚至拘留的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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